陵城区是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地处鲁西北平原,位于北京、天津、济南之间,素有“京津门户,九达天衢”之称。截至2014年,辖10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48万,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120万亩耕地。德州市陵城区历史悠久,被誉为“智圣”的汉武帝太中大夫、文学家、滑稽大师东方朔的故里在神头镇。颜真卿手书“东方朔画赞碑”为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德州市陵城区文博苑内。唐平原郡古城遗址为颜真卿在此做太守时所修。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墓群”,具有万亩水面的“丁东水库”和“仙人湖”。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陵城区人民政府驻临齐街道中兴路155号。陵城区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东经116°27′~116°57′,北纬37°13′~37°36′之间。陵城区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2014年底,陵城区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和一个经济开发区,分别是:安德街道,临齐街道,于集乡,郑家寨,神头镇,丁庄镇,边临镇,徽王镇,滋镇,糜镇,义渡口镇,前孙镇,宋家镇,陵县经济开发区。
陵县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